「喜歡冒險」真的像大家所說的那樣,是成為一位成功者必不可少的特質嗎?

為什麼我認為我們不應該直接地將「熱愛冒險」蓋棺定論為放諸四海皆準的成功者特質?

「我很喜歡冒險!我是一個喜歡冒險的人!」,在我的生活圈中,很多人喜歡這樣介紹自己,臉上煥發著神聖的榮光,彷彿在宣示著什麼神聖而不容侵犯的稱號;而當有人被這樣稱讚時:「你是一個很喜歡冒險的人耶!!!」那麼,那個被稱讚的人的臉上往往也會浮現合不攏嘴的笑容,像是獲得了莫大的讚揚一樣。作為一個成功大學的學生,很常聽到同學、朋友、師長、業界前輩們不斷地強調「冒險」的重要性,並且常常會互相用「對方是否是個喜歡冒險的人」作為標準來衡量彼此,「冒險」,在我的生活圈中,彷彿成為了一個「成功者」必不可少的標籤,而沒有被貼上這個標籤的人彷彿便成大家眼中的失敗者與懦弱者。然而,在我們用「冒險」這個標籤來定義別人和自己之前,真的有想過這個詞彙所代表的意義嗎?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所述,冒險的定義是:「不避危險而勇往直前」。就這個定義來看,「喜歡冒險」真的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好標準嗎?我認為並不是的,評判是否應該冒險的標準,應該是根據我們當下具體的情境而定的,正如英語常用的:” It depends! “。即便同樣是在「創業」這個看似很需要「冒險精神」的行業中,「冒險」也不見得是個好的選項。舉例而言,用100倍的資產槓桿來貸款創業是個很「冒險」的行為,但它並不是一個好的選項。而可能會讓更多人跌破眼鏡的事情是:「在投資領域中,最忌諱的事情,就是冒險。」在多數人眼中,「投資」和「創投(風投)(風險投資)」可能都是極需具備冒險精神的行業,但事實上,真正在這兩個行業中成為佼佼者的人,所做的事情都是在「避險」。舉巴菲特和查理蒙格為例,他們作為全世界最知名、最厲害的兩位投資者,長年持續創造驚人的投資報酬率的秘訣,正是:

  1. 劃分清楚自己的能力圈,絕對不去投資自己並不清楚的領域。

也因此,巴菲特極少投資科技產業(除了蘋果公司),因為他認為科技產業太過複雜難懂,那並不在他的能力圈範圍內。

2. 只投資那些很好弄懂他們商業模式的公司。

像是可口可樂公司,只有著極簡單的產品(可樂)與商業模式,唯一的秘密就是那個可能早已不再是秘方的可口可樂秘方。

我對冒險的看法

在我看來,我們不應該只用二分法的思維方式去看待冒險這件事情,而是應該以二維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情:

冒險的收益損失分析圖
冒險的收益損失分析圖

由上圖可以看出,當我們從二維的角度來思考冒險時,可以具體將視角區分為「採取冒險行動可能可以創造的收益」以及「採取冒險行動可能會帶來的損失」。在這樣的視角之下,我們可以很輕易地知道:

當「採取冒險行動可能可以創造的收益 > 採取冒險行動可能會帶來的損失」時(也就是在左上角的位置時),我們應該勇敢地採取冒險的行動;

但是當「採取冒險行動可能可以創造的收益 採取冒險行動可能會帶來的損失」時,我們不應該去冒這無謂的風險。

再進一步來說,其實我們應該加上「機率」這第三個要素來思考這件事情(正如我在上圖中所寫的「可能」二字),

也因此,我自己對於冒險的看法是:

情況一:當危險可能造成的損失極大,大到我無法承受的程度,而可能創造的收益與價值又很小時,即便危險發生的機率極低,我也絕對不會去冒險。

情況二:當危險可能造成的損失極大,大到我無法承受的程度時,即便危險發生的機率極低,即便收益可能很巨大,我也絕對不會去冒險。

情況三:即便危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很小,但可能可以創造的收益與價值也很小時,我不會浪費我寶貴的時間和注意力去做這件事情。

情況四:當危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很小(也可能是感受上有很大的打擊,但時實際上的損傷很小),而可能可以創造的價值與收益極大之時,即便成功的機率不確定,我也願意去冒這個險。如果我又剛好很熱愛這件事情,那我絕對會去做這件事。

舉例來說,騎機車騎很快就是情況一很具代表性的例子,我很多朋友和同學都喜歡騎快車,即便在台南這樣的交通壅滯地帶亦是如此。這樣的事情我會盡量避免去做,因為或許我們到目前為止還不曾發生過車禍(或是重大車禍),或許發生車禍的機率並不算太高(根據警政署統計室所公佈的警政統計通報顯示,2021年台灣的道路交通事故總死傷人數為 47 萬 9 千人,約佔總人口的2.03%,其實並不低),但是一但因為騎快車而發生交通事故上的死傷,不論死傷者是自己還是對方,那都將是難以挽回的遺憾。

情況二的例子可能就像是融資投資和融資創業,或是收錢當別人的連帶保證人、收受賄絡、賄絡別人、偷竊、殺燒擄掠、犯法、抄襲、為了一億元而在毫無安全措施地情況下走鋼索等等,這些都是一步踏錯都將會導致萬劫不復的情況,無論翻車的機率是高是低、報酬是大是小,實在都沒有必要去做這些損人不利己之事。我們在生活中要小心謹慎地避開這種損失極大,大到不可承受的情況。

綜合以上兩種種情況,可以做個簡單的結論,只要危險可能造成的損失極大,大到我無法承受的程度,不論危險發生的機率是高是低,報酬是大事小,都不要去做這件事情,因為一但危險發生了,便是萬劫不復。

情況三的例子則像是沈迷手遊、沈迷社交媒體、說別人壞話、白天睡懶覺等事情,雖算不上什麼罪大惡極之事,但做了並不能創造任何價值與利益,對自己或他人的人生還可能造成損害,實在也沒有必要浪費我們寶貴的時間去做這些事情。

至於情況四的例子則是我們在生活中應該要多多投入注意力和時間去做的事情,像是閱讀、學習、健身、運動、注重飲食、注重睡眠、創業、斜槓做副業、好好地投資、學習新技能、在已有知識和技能上繼續深入鑽研等等。做這些事情或許不能保證我們就能夠從此一飛沖天、或許會感覺很無趣、或許會感到很挫折、或許會因為沒能看到即時的成長而想要放棄,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們絕對會隨著我們在這些事情上的努力與堅持而漸漸地進步、漸漸地成長、漸漸地成為更好的自己、漸漸地過上夢想中的生活,所以,我們在這些事情上不要猶豫、不要害怕、去做就對了!加油!共勉之!也希望我們從今以後不會再血氣方剛地打著「熱愛冒險」的名號逞血氣之勇,而是能夠真正理性地選擇去做那些能夠讓我們成長的事情,不論晴雨、不論辛苦與否、不論無聊與否、不論挫敗與否,因為我們很清楚這些能幫助我們大家成長的事情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情,算不上什麼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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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揚
子揚

我是一個無條件的樂觀主義者,我喜歡閱讀、認識自己、探索世界、學習與實踐。我想要從自己出發,透過自己的真誠、熱情與行動去影響他人,成為照亮世界的光。
我想要創造一個世界,在這世界中,沒有競爭與破壞,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和成長;在這世界中,每個人都能盡情地展現自己的好奇心和熱情,並可以有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人們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投入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盡情的學習與創造;在這世界中,所有人都能獲得身體上的健康與心靈上的寧靜;在這個世界中,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愛、幸福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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